关于定安县山区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2024〕36号)文件中关于强化山区河道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我县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县辖区山区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定安县山区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名单
定安县水务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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