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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关于省内外来(返)定安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8-28 00:08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巩固来之不易的高质量社会面清零抗疫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天内有省内外涉疫市县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定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在持连续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基础上,对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自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或居家隔离期间需落实相应核酸检测要求。

二、7天内有省外涉疫市县低风险区旅居史或省内未实现高质量社会面清零涉疫市县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需持72小时3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定安,进入后居家健康监测3天,期间完成2次核酸检测且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三、其他市县人员持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定安,并落实“3天1检”,做到少聚集、少流动。

四、特殊人群和车辆按以下条件执行:

1.从中高风险区出院返回人员(含出院人员、家属或陪护人员),凭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医院出院证明”和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在第1、2、3、5、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2.运送重点物资和应急客运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持有全省统一监制的通行证通行,按相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3.近期我县有关单位派往涉疫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定安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返回定安后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五、相关要求

1.来(返)定安人员需提前1天向居住地村(居)委会、小区物业主动报备并征得同意,进入定安后按要求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2.定安县交通检查服务点经测体温、扫地点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符合条件的做好登记后放行,并向社管组推送相关信息。

3.来(返)定安人员需严格遵守以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倡“人盯人、户盯户”互相监督,实行有奖举报。对隐瞒行程、活动轨迹,未提前主动报备同意并落实防控措施,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自行承担由违反规定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定安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98-63836587咨询。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定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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