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特面向社会聘请若干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名称为政务大厅管理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必须符合《定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5.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6.完全失地农民;
7.随军家属;
8.贫困家庭劳动力;
9.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政务大厅管理员岗位需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可现场填写)
2.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
3.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和录用
1.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试;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应向社会公示 5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经县人社局审批、出具用工通知书给本人后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协议。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制度约束,服从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定安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保。
未尽事宜由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丽珠,电话:0898-63830133
附件:《定安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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