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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5 16:13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因工作需要,现特面向社会聘请若干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其中公共资源交易协管员1名、保洁员3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必须符合《定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5.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6.完全失地农民;

7.随军家属;

8.贫困家庭劳动力;

9.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公共资源交易协管员岗位需语言表达流利,熟练操作计算机;保洁员岗位需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可现场填写)

2.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

3.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和录用

1.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试;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应向社会公示 5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经县人社局审批、出具用工通知书给本人后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协议。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制度约束,服从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定安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保。

未尽事宜由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丽珠,电话:0898-63830133

附件:《定安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5日

定安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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