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执法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购买一批无人机设备,现将无人机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邀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公司参加报名报价。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我县“四个专项”行动,我局决定向社会企事业公司购买商品无人机一批,购买需求参数
1、大型无人机飞行参数:抗风能力6级以上,续航时间30分钟以上,自带屏幕遥控器,防水等级:IP44左右,热成像传感功能,夜视功能,夜航功能,录像功能,视频分辨率640×512@30HZ,喊话功能:实时广播、录音广播、文字广播、内存广播、混合广播等详细参数。
2、小型无人机飞行参数:抗风能力4级以上,续航时间30分钟以上,自带屏幕遥控器,夜航功能,录像功能,视频分辨率1920×1080,喊话功能:实时广播、录音广播、文字广播、内存广播、混合广播等详细参数。
2、无人机价位;
3、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
4、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5、保险套餐。
二、报名需求和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公司: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报名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证书、资格证书、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无人机产品型号和产品配置等详细参数(如续航时间、拍摄功能、夜视功能和热成像等常用功能);
(三)报价清单及相应的海报等材料(格式自拟);
(四)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相关资质材料证明;
(五)保险套餐价格;
(三)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四、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1月30日(周末正常报名),上午8:00-下午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下午17:30。
五、联系方式
单位: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人民南路118号
邮政编码:571200,联系电话:63801592
联系人:何女士 18389451267
六、须知
请严格按照报名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不符合的,报名报价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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