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90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紧急通知》(琼人社发〔2020〕38号)等相关文件,经筛选初审,现将定安县359家符合基本条件企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定安县就业局失业保险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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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就业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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