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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城乡污水治理(黄竹、龙湖、龙门、翰林)PPP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13 17:14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定安县城乡污水治理(黄竹、龙湖、龙门、翰林)PPP 项目”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项目建设中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试行)》(琼办发〔2018〕25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定安县城乡污水治理(黄竹、龙湖、龙门、翰林)PPP 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定安县项目管理中心

4、建设内容:

一期建设项目:黄竹镇和龙湖镇城乡污水治理工程,近期污水处理设计规模4428m³/d,远期污水处理设计规模 7838m³/d,包含四个子项目:黄竹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服务范围为黄竹镇镇区,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近期为 700m³/d,远期为 2500m³/d,配套污水管道总长 27424m,其中出户管 11838m,输送干管总长 15586m,以及配套设备设施等工程;龙湖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服务范围为龙湖镇镇区及丁湖路旅游区域,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近期为 390m³/d,远期为 2000m³/d,以及配套管网、设备、给排水等工程;黄竹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服务范围为黄竹镇所管辖的农 村区域,污水处理规模 1419 吨/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总长 58.766km,接户管总长 52.04 km,化粪池 1718 座,提升泵站 3 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73 座,及道路、绿化、电力等附属设施修定安县城乡污水治理(黄竹、龙湖、龙门、翰林)PPP 项目实施方案修复工程;龙湖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服务范围为龙湖镇所管辖的农 村区域,污水处理规模 1919 吨/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总长 93.02km,接户管总长 94.22 km,化粪池 3136 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90 座,污水处理规模 1919 吨/天,以及道路、绿化、电力等附属设施修复工程。

二期建设项目:龙门镇和翰林镇城乡污水治理工程,近期污水处理设计规模3479m³/d,远期污水处理设计规模 3979m³/d,包含四个子项目:龙门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服务范围为龙门镇镇区,由于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建设完成,本项目中只建设污水主干管15008m,管径为 DN200~DN300,其中 DN300 污水管 4302m,DN200 污水管 10706m,管材采用 PP 双壁波纹管;翰林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服务范围为翰林镇镇区,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近期为 350m³/d,远期为850m³/d,预留远期扩建用地。建设配套污水管网,DN400 污水管管长为 9072m,DN300 污水管管长为 3024m,DN200 接户管管长 6875m;龙门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服务范围为龙门镇所管辖的农村区域,污水处理规模 1419 吨/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总长 103.409km,接户管总长 88.620 km,化粪池 3517 座,提升泵站5 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111 座(含污水净化槽 14 座),以及道路、绿化、电力等附属设施修复工程;翰林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服务范围为翰林镇所管辖的农村区域,污水处理规模 1490 吨/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总长 91.12 km,接户管总长 122.1km,化粪池 2885 座,提升泵站 19 座,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66座,一体化污水净化槽 19 座,以及道路、绿化、电力等附属设施修复工程。

定安县城乡污水治理(黄竹、龙湖、龙门、翰林)PPP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83435.53万元。其中,一期建设项目黄竹镇和龙湖镇城乡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 41194.6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2116.9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162.64 万元(其中含征地拆迁费 653.70 万元),预备费用3060.12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85.59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769.36 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该项目拟建场址镇区群众及其他相关利益群体。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5.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一)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机构反馈,表达对该项目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对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予以认真研究和分析。

(二)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10天。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社稳评估单位:海南海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佳雯                                                                         

单位电话:65358786

项目建设单位:定安县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谭政

        单位电话:63822929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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