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是反映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根据《2019年海南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制定了2019年定安县饮用水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完成我县的水质调查及水质监测工作。现将我县2019年饮用水城市安全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我县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1、2019年我县9个城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点为:
上半年(枯水期):定安县人民医院(二次供水)、天籁谷小区(二次供水)、恒吉花园(二次供水)、公园家小区(二次供水)、见龙苑(二次供水)、宏城水岸(二次供水)、定安县自来水公司(出厂水)、定安县自来水公司(末梢水)定安县机关幼儿园(末梢水);
下半年(丰水期):椰风水漾人家小区(二次供水)、定安县自来水公司(出厂水)、定安县自来水公司(末梢水)、见龙苑(二次供水)、天籁谷小区(二次供水)、恒吉花园(二次供水)、县疾控中心(末梢水)、宏城水岸(二次供水)、公园家小区(二次供水)。
2、监测项目
根据我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情况,我县检验项目为:
(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6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铝、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
(2)毒理学指标(8项):砷、氟化物、硝酸盐、镉、铬、铅、汞、硒。
(3)细菌学指标(4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4)与消毒有关的指标(1项):二氧化氯。
根据我县疾控中心的实验室认证资质确定的检测条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常规指标中:城市安全饮水有3项不能够检测,我县CDC将水样送往省地质所协助检测。这些指标为:毒理学指标(3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氯酸盐。
二、水质监测调查结果
1、枯水期水质监测情况
9个水质监测点,枯水期监测二次供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共9份水样,其中,二次供水6份,出厂水监测1份,末梢水2份,检测结果9份水32项指标均合格,合格率为100%。
2、丰水期水质监测情况
9个水质监测点,丰水期监测二次供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共9份水样,其中,二次供水6份,出厂水监测1份,末梢水2份,检测结果9份水32项指标均合格,合格率为100%。
3、全年度水质监测情况
9个水质监测点,全年监测二次供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共18份水样,其中,二次供水12份,出厂水监测2份,末梢水4份,检测结果18份水32项指标均合格,合格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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