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按照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改革地区要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定额内用水的提价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节约部分适当奖励;超定额用水不再予以补贴,并逐步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各省要加强对市县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增加并明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规模,省级有关资金也要对改革工作予以支持。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市县要多渠道筹集落实奖补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涉农涉水项目资金,优化政策设计,加强补贴资金绩效管理。
在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县(区、市),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要同步推进机制建立,明确将计量设施建设、相关机制建立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投资缺口较大、短时间难以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井灌区可探索通过“以电折水”的方式做好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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