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府办〔2017〕32号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安县2016年农村适度规模
养殖小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定安县2016年农村适度规模养殖小区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定安县2016年农村适度规模养殖小区
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定安黑猪特色产业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海南省中部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盘活财政支农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定财农〔2016〕76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盘活财政支农资金,切实做好定安猪品种保护繁殖和改良推广,加快推进适度规模标准化生态养殖和联户小区养殖,促进定安黑猪生产方式转变。以适度规模养殖基地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科技创新为动力,市场为导向,促进定安黑猪产业升级,保障优质特色畜产品供给,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二、计划目标
本项目使用盘活调整资金257万元,计划建设定安黑猪适度规模养殖小区32个,优质定安猪种猪保护补贴2000头,每年新增出栏定安黑猪10000头。
三、建设内容
(一)猪舍等基础设施建设9133㎡。
(二)优质定安猪种猪保护补贴2000头。
四、扶持对象
本项目主要扶持定安猪原种养殖和改良繁殖推广的合作社和规模养殖户,具体要求是:
1、养殖大户年出栏200头以上;
2、养殖户必须饲养定安猪原种猪;
3、养殖小区建设要体现生态、环保特色,并达到无公害生产要求;
4、要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实行“猪—果”、“猪—鱼”、“猪—林”结合等。
五、资金安排
农村适度规模养殖小区项目资金安排表
镇 名 |
建设内容 |
投资金额 (万元) |
栏舍补贴金额 |
种猪补贴金额 |
备 注 |
定城镇 |
新建猪舍1400㎡,定安猪原种补贴380头。 |
108.6 |
21 |
22.8 |
扶持饲养户6户、合作社6家。 |
新竹镇 |
新建猪舍1100㎡,定安猪原种补贴290头。 |
84.3 |
16.5 |
17.4 |
扶持饲养户5户、合作社2家。 |
龙湖镇 |
新建猪舍250㎡,定安猪原种补贴205头。 |
35.85 |
3.75 |
12.3 |
扶持饲养户1户、合作社2家。 |
雷鸣镇 |
新建猪舍2050㎡,定安猪原种补贴190头。 |
115.05 |
30.75 |
11.4 |
扶持饲养户9户、合作社1家。 |
黄竹镇 |
新建猪舍1200㎡,定安猪原种补贴140头。 |
70.8 |
18 |
8.4 |
扶持合作社1家。 |
龙门镇 |
新建猪舍250㎡,定安猪原种补贴180头。 |
32.85 |
3.75 |
10.8 |
扶持饲养户1户、合作社1家。 |
龙河镇 |
新建猪舍1176㎡,定安猪原种补贴140头。 |
69.72 |
17.64 |
8.4 |
扶持高坡村整村推进养殖小区、合作社1家。 |
岭口镇 |
新建猪舍1707㎡,定安猪原种补贴180头。 |
98.43 |
25.61 |
10.8 |
扶持饲养户8户、合作社1家。 |
富文镇 |
定安猪原种补贴195头。 |
23.4 |
|
11.7 |
扶持合作社2家。 |
翰林镇 |
定安猪原种补贴100头。 |
12 |
|
6 |
|
合 计 |
新建猪舍9133㎡,定安猪原种补贴2000头。 |
651 |
137 |
120 |
扶持饲养户31户、合作社17家。 |
具体扶持单位及建设地址,由县畜牧兽医局依据本项目建设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六、补贴标准、方式及时间要求
(一)补贴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对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补贴的有关规定,按照补贴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不高于1∶0.5的比例进行补贴,猪舍补贴标准为150元/㎡;定安猪原种猪补贴标准为600元/头。
(二)补贴程序
1、栏舍补贴程序:县畜牧兽医局按本实施方案对建设完成的栏舍组织验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财政资金报账要求,办理报账手续,并将补贴资金由国库账户直接拨付给农户或合作社账户。
2、定安原种猪补贴程序:由养殖农户或合作社按照本方案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自行购买符合定安猪纯种要求及定向选育品种技术要求的种猪,县畜牧兽医局组织专家鉴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按财政资金报账要求,办理报账手续,并将补贴资金由国库账户直接拨付给农户或合作社账户。
(三)补贴方式
按照先建(先购)后补的方式补贴。
(四)时间要求
201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并拨付资金。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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