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统计、物价、信访、应急管理、消防、“三防”、抢险救灾、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档案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国民经济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应急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 联系县人大、定安税务局、金融保险机构在定安分支机构、消防大队、定安气象局。
李昌奋,男,1971年1月生,汉族,海南琼海人,大学学历,农学学士学位,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琼海市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正科级组织员、组织组组长,琼海市委副秘书长(正科级),琼海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琼海市龙江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琼海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琼海市政府副市长。现任定安县委常委,定安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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