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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第一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0-04-10 15:07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2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8日上午,在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第一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第一巡察组组长郑英俊向县公安局党委班子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林强作表态发言, 县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忠山提工作要求,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志刚对下一步整改作强调。

会上,第一巡察组组长郑英俊代表县委向县公安局党委班子反馈发现的问题: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基层支部存在学习党的理论思想重视不够、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等问题。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差旅费报销、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三是落实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责任方面,存在基层党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党建材料归档不完善、党费收缴不规范、中层干部岗位空缺时间长的问题。四是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方面,存在油卡违规加油问题自查自纠不彻底、餐费重复报销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林强代表县公安局党委就落实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在整改工作中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李忠山常委指出,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严肃中肯、实事求是,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整改工作,李忠山常委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与时俱进;二是前车之鉴,警钟长鸣;三是规范执法,规范言行;正视问题,立行立改。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志刚就巡察整改工作强调四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端正思想认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三是举一反三,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勇于担当作为,带头做好表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茹莺、县纪委常委王川旭、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成员、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以及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县公安局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各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和交管大队负责人等54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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