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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2-13 12:3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4日至5月17日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19年6月25日县委第八轮巡察二组向我中心党支部反馈的巡察意见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支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巡察反馈会召开后,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落实县委第八轮巡察二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以辜秀文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22个具体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抓好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同时,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具体措施,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整改内容及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树立“四个意识”不牢。

1)传达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没有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融会贯通。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思想上不重视、学习不主动等问题的整改。

二是加强学习,注重学习实效。中心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两学一做《定安县政务中心党支部2019年党建学习计划》,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同时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全面系统的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两个月共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2次,“4.13”讲话精神2次,中央12号文件2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次。

三是加强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琼府办函〔2019〕234号)以及中央、省有关“放管服”改革文件精神,做到入脑入心、融会贯通,真正用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着力打造海南特色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2学习方法比较单一,只是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内容与推动单位工作开展联系不紧密。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以上率下,全体党员参与,形成书记带头讲、党员轮流讲的全员“共讲共学”模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两个月来,支部共组织学习12次,参学人共达54人次,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升了中心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也切实增强了中心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力推进了政务服务工作的稳步发展。

二是党支部积极指导党员干部规范撰写心得体会,并认真进行把关。

三是坚持学以致用,着力解决“学”“用”脱节问题。在学习活动中党支部引导党员干部从中心实际工作出发,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充分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工作能力的提升。

2.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

1)党支部不议“大”事。2014年5月29日从龙门镇调入郑丹和2014年-2016年招投标建设平台、乡镇便民中心建设等事项均以政务会议形式讨论决定,没有召开支部会议讨论审议。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按照议事程序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先召开中心领导班子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再提交党支部会议审议,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同时中心将每半年开展一次“三重一大”事项自查,重点检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否存在规避监督或违反决策制度,决策后各执行环节是否依法依规,是否履行到位等。

2)党支部在决策过程中,对重大事项不把关、不监管。2013年6月14日中心工作会议审议山之泉公司对中心大厅背景墙提交的两个设计方案时两个方案造价均留空白没有写具体金额,不按程序议事决策。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末位表态制度》,并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传阅学习。严格执行《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末位表态制度》,并按照规定做好会议记录,如实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

二是中心党支部将重大事项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自查,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必须申报审批局党组讨论决定,接受监督。

3)落实简政放权改革,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力度不强。虽已将其中727项内容纳入“不见面”工作范围,但实际触发仅63项,占比8.67%,行政效能较低。

整改情况:自2019年7月起,“一张审批网”和“不见审批”工作已移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管理,我中心积极做好对接工作。

4)开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不够。未召开支部动员会具体部署,未制定支部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我中心不存在该问题,开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活动相关材料已报送县直属机关党委存档。

一是2018年7月31日下午,县政务中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动员部署会。

二是2018年制定了《定安县政务中心党支部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方案》。

三是2018年制定了《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方案》。

四是2018年制定了《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中心党支部“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学习计划》

五是2018年9月25日开展了服务窗口“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题党日活动、2018年9月19日联合黄竹镇河头村党支部开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宣讲活动、撰写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坚定不移推进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心得体会。

六是建立了《定安县政务中心“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问题整改台帐》,并全部整改销号。

5)党支部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2014年至2016年间,因未及时缴纳电费,被收取电费滞纳金21次,金额4759.45元。

整改情况:

一是指定吴丽珠同志按月负责缴纳电费,杜绝了被收取电费滞纳金的现象。

二是经联系当事人核实,因当时中心电费预算不够,向县政府申请追加电费预算,但是县政府未及时追加电费预算。2016年,县财政局已追加电费预算10万元。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失。

1)一是公车维修保养过于频繁。2013年5月1日、5月16日和2016年4月6日4月19日出现十几天更换机油、机油格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清退2次异常更换机油、机油格款560元

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整改,对于公车维修保养必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讨论决定,杜绝公车维修保养过于频繁等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严格执行《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把好财务审核关。

四是严格执行《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车辆管 理制度》,加强车辆的管理,节约开支

五是坚持加强学习教育为基础,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六是落实廉政教育常态化,以谈心谈话、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健全防控廉政风险、抓早抓小的教育机制,切实防控廉政风险点。

2)对廉政风险点防范不到位。由于采购手续不完善,未做领取登记,导致办公用品和耗材采购报销不实。2016年6月27日,交通局窗口只有1台打印机两家公司分别对其加碳;林业局窗口没有扫描仪,维修清单中却有维修费用支出;2016年4月31日竟有维修复印机配件及电脑维修费的支出。

整改情况:

一是同交通局、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谈话核查具体情况,经核查2016年交通局共在我中心设立3个服务窗口,共有3台电脑,2台打印机,2018年因人手问题改为1个交通局窗口、1个交管站窗口、1个预留窗口。我中心在林业窗口有配备扫描仪,未经常使用,我中心收回扫描仪后未重新配备扫描仪。

二是加强对办公用品的管理,中心制作了《定安县政务中心耗材使用登记表》,对窗口耗材使用进行签名登记领取,制作了《定安县政务中心采购申请统计表》,对中心及窗口购买耗材统一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四是加强审核把关,避免日期填写错误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3)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不到位。存在招投标代理工作人员在招投标现场发放现金补贴行为,不利于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告知代理机构不得在招投标现场发放现金补贴,杜绝在招投标现场发放现金补贴的行为。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廉政教育常态化,以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健全防控廉政风险、抓早抓小的教育机制。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不到位。

1)油卡清理不到位。2013年仍存在16次4240元加油异常款项。

整改情况:

一是再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清退加油异常款4240元

二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务车辆及公务油卡管理制度》,明确公务车加油必须使用公务油卡加油,制作《定安县政务中心公务车加油登记表》,对公务车加油进行统一管理登记,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取公务油卡加油,杜绝异常加油问题再次发生。

2)公车私用。2017年2月13日为公车琼C3BW86缴纳宏城水岸小区停车费450元。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初,因有人用石头砸破大厅的玻璃,当时考虑到公车安全问题,将公务车停放在宏城水岸小区,但已清退公务车在宏城水岸小区停车费450元

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用车管理。

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务车辆及公务油卡管理制度》,制作《定安县政务中心公务用车登记表》,对公务车做好统一管理和使用登记,在办公室填写使用登记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取钥匙使用车辆,杜绝公车私用问题的发生

3)违规购置着装。2013年至2015年间违反规定五次统一购置工作装178680元。

整改情况:

一是经查找资料,2013至2015年中心向县政府申请工作着装购置费用,购买工作着装均有《定安县政府采购申报表》和财政批复。2011年10月10日向县政府报送《关于请求拨款解决购买中心工作人员服装经费的请示》,之后将购买中心工作人员服装经费纳入预算。

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购问题要严格做到上级有文件,财政有预算、采购有批复,确保经费规范使用。

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超标准发放补贴。2016年工作午餐每餐补贴为15元。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清查清退超标准发放午餐补贴款项,共清退超标准发放午餐补贴1761元。

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把关各类津补贴的发放,杜绝违规和超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发生

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发放奖励性绩效。2013年度存在对窗口单位进行评级发放绩效,一等奖发放2000元,二等奖发放1500元,三等奖发放1000元。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中《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的通知》(定府办〔2011〕248号)文件中《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第六条规定:每月和年终按照考评分数分别对前三名窗口单位进行奖励,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月等级奖励分别为2000、1500、1000元,年终等级奖励分别为3000、2000、1000元,作为窗口单位的日常工作经费,2014年已停止发放,目前中心不存在违规发放奖励性绩效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发放不符合规定的各类津贴、补贴和奖励绩效。

3.违反“六项纪律”问题突出。建设镇级、村级便民服务站验收把关不严。经实地抽查,岭口便民服务站柜台实际工程量与验收单差4.16m³,档案柜差1.42㎡;龙门便民服务站柜台实际工程量与验收单差4.99m³,档案柜差1.19㎡。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巡察发现违反“六项纪律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工程管理,杜绝违反“六项纪律”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章党规,深刻领会六项纪律的内涵。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三是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今后,我中心将逐步配备常规的验收测量工具,并安排至少两名在编在岗人员共同开展验收工作。在验收工作中,我中心人员将使用测量工具逐项逐件进行测量,认真记录验收内容,对现场测量数据进行拍照存底,当场与施工方和其他验收人员进行工程量的签字确认,并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完整验收资料存档,确保验收工程量的准确性,落实落细对项目的验收工作。

(三)落实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责任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2013年、2014年、2018年部分会议记录存在大面积涂抹、大片空页的现象,记录不严谨不严肃。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章党规,不断提高党员觉悟,增强党性修养,严格按规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严格按会议记录格式要求一周内做好会议记录,中心主要领导要对每次党支部和中心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2.基层党的建设基础薄弱。

(1)党组织生活记录不规范。党政不分,2014年中心会议、支部会议均在同一本会议记录本上记录,且会议记录没有与会人员签名。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指定熊辉负责中心会议记录、郑丹负责党风廉政会议记录、杜正豪负责党建记录,进行记录培训和指导,完善和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本。

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严格按会议记录格式要求一周内做好会议记录,中心主要领导要对每次党支部和中心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后签名。

(2)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效果不佳。有党员不知晓党规党纪基本常识,叶经谷不知晓“两学一做”的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党员觉悟,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和党性修养。

二是加强督查指导,不定期抽查和定期对各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做到学习有记录、学习有效果。

(3)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按季度收缴、预缴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规范党费缴交工作,加强党费管理,安排郑丹同志每月10日前收缴党费,并填写党费证交纳党费登记表,切实按照要求做好党费缴交工作

(4)学习不够深入。杜正豪等不同程度对“三会一课”“四个意识”“四个伟大”、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等基础知识掌握不清楚。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增强党性修养,严格按规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二是认真遵守各项学习制度,严格学习考勤和学习纪律。加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各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每个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党支部选人用人主导作用缺失。选人用人程序不完善。2016年经中心会议决定,郑丹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熊辉同志任县政务中心政务督查股股长;叶经谷同志任县政务中心咨询服务股负责人,未向县委组织部备案。

整改情况:

目前我中心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方案已报送县编委办,待改革后我中心再重新任免股级干部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我中心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贯彻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按组织程序办事,切实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以后选拔任用股级干部,都要按有关组织程序进行,做到任免程序符合规定。

三、下一步整改思路

(一)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总书“4•13”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厉查处“四风问题”,自觉遵守“六项纪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继续推进“两学一做”,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和党内政治生活。

(二)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章立制,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切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地生根,为推进自贸区自贸港建设扛起应有责任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3830133邮寄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大道268县政务服务中心202室,邮政编码:571200;电子邮箱:hndazw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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