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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反馈巡察意见

发布日期:2019-11-01 17:37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10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反馈巡察意见,县委巡察办主任陈海毅、县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县政协机关全体同志参加反馈会。

会上,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县统计局副局长史振华代表巡察组反馈意见,在充分肯定县政协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较为团结,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坚决贯彻省、县委关于政协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提案工作和选人用人民主决策等成绩的同时,指出县政协机关党支部2013年以来存在的问题: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意识不强,“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未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二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不重视档案材料管理;三是履行政治协商、提案办理工作职责不到位,提案办理跟踪监督主动性不强;四是调研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调研时直接采用职能部门的材料作为报告。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问题表现在,一是履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不重视警示教育;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发放会议补贴,自查自纠工作不彻底,公务接待陪同人员超标,财务报销把关不严格。在落实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一是民主生活会不规范,会前准备不充分;二是支部建设弱化,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巡察组还就整改工作提出了三条意见建议,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二要注重抓好政协委员履职能力的提升;三要加强提案办理跟踪监督;四要重视调研工作。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一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要重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落实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责任方面,一要严肃民主生活会程序和要求;二要重视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好责任分工、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务公开工作。

陈海毅就抓好整改工作,提出三条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信心;二是要明确职责任务,提高整改实效;三是要注重成果运用,立足长远,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成果。

梁定伟代表县政协机关党支部作了表态发言,感谢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对县政协机关工作的关心和帮助,这次巡察反馈会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党风廉政教育课,敲响了警钟。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全盘照收,认真抓好整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廉政纪律挺在前面,为县委提交一份整改工作的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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