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琼财社发[2021]14号)第五条文件精神;对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所创办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1.拟给予定安定城诚誉建材行,法人符绩涛一次性补贴,计10000元;
2.拟给予定安新竹新序献锦餐饮店,法人王献锦一次性补贴,计10000元.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898-63830303
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定安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列表:创业补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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