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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法轮功”后她成为反邪教志愿者

发布日期:2017-11-01 11:57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走出“法轮功”阴影后,吉林省梨树县的李晓艳办了一家健康服务中心,还当上了反邪教自愿者。2017年9月25日,笔者见到了李晓艳,了解到她摆脱邪教的前前后后。

  李晓艳的家,在梨树县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内,在二楼。得知笔者要来,接到电话后,她就迎到了楼下,生怕找不到。

  其实,她的家很好找。在单元门下,就能看到挂于一楼与二楼窗户间的红牌匾:“原始点健康服务中心”。

  这,就是她的家了。进到屋内,各个角落,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里面装有酵母。

  卧室,除了一张床,还放有两张按摩椅。看来,她的家也成了她的工作室。

  “这,不仅是家,也是我人生新的起始点。”李晓艳满含深情地说。

  但说起过去,她却变得有些低沉。

  她,原在梨树县工农兵商店卖书,1995年单位改制成了下岗工人。为了生计,她就在工农兵商店租赁了几节柜台做着老本行——卖书,生意还不错。

  “‘法轮功’刚起来的时候,它的书很好卖,我就进了些。”李晓艳说,由于常卖这些书,自然也就接触到练习“法轮功”的人员。

  1998年,在一位老同事的劝说下,她开始习练“法轮功”,并逐渐被李洪志描述的“法轮世界”吸引,越来越痴迷。

  为了能尽快“上层次”,她利用自己卖书的便利,义务为梨树镇的“法轮功”人员提供书籍和音像制品。慢慢的,她的小书屋成了“法轮功”人员的联络场所,开始组织联络“法轮功”习练者。

  “到了2003年,我成了法轮功在梨树县的秘密协调人,负责联系开‘法会’、做‘三件事’等。”李晓艳说,她那时每天都非常忙,忙于“法轮功”事物,书摊经营不了了不说,家也顾不上了,更别提孩子的学习生活啥的。

  2007年7月,她因触犯法律受到了制裁。其间,在反邪教志愿者的耐心帮助下,在大量事实面前,她逐渐认识到了“法轮功”的害人本质,认识到了李洪志一直在欺骗和利用弟子。 2010年,她回到了家。因为熟悉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知道未转化人员的痴迷症结,她主动做起了反邪教志愿者,自发进行反邪教宣传,并开导转化“法轮功”痴迷人员。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排下,她每年有一半时间从事帮教工作。

  “回到家,我就打些零工,维持生活。”李晓艳说,她能吃苦,也想补贴家用,毕竟以前太对不起家人了。

  说到去年开始做的这个健康服务中心,“也是在帮教中,看到的一些情况触动了我。”

  由于过去误入邪教的歧途,很多“法轮功”习练者都存在健康和心理方面的问题,“回归到社会后,尤其是心理问题,不及时的疏导,很容易出现问题。”李晓艳说,她办的这个健康服务中心,也是受延边一位李姓帮教老师的启发,在李老师的帮助下,她掌握了相关的技能。

  “我这儿,对已转化人员是免费的。”李晓艳说,已转化人员身体有个小毛病,都可以到她这里,通过按摩、针灸或是拔罐进行调理。在调理中,她也会通过聊天的方式,对他们心理出现的问题进行排解。

  “只要我在梨树的家,他们身体有啥不得劲了,打个电话就可以来。”李晓艳说,她不在梨树,大多时间是在省内其它地方做着帮教工作。即使如此,她的手机也是24小时开机的,原“法轮功”人员有啥问题,她都帮着开导。

  “他们以前都是跟着我练的,现在,我要把他们都解救出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是李晓艳的决心。

  在她这里,已有五十多个脱离“法轮功”人员接受过帮助。

    转自中国反邪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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