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县综合执法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翰林镇等多个部门共200余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三十三条的规定,集中对翰林镇翰林村委会市前村二队深水路两侧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12户违建楼房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建筑面积达2176.59平方米。
县政府副县长颜永豪、符策、刘民、余涛到拆除现场进行指导。
上午8时,执法人员早已在四周拉起警戒线,在确认屋内及周边无人员停留后,工作人员驾驶钩机开始陆续进入现场开展拆除。当天,拆除工作井然有序,该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基本完成。
据了解,根据省委、省政府坚决打击“两违”的部署要求,定安有关部门就此次拆违行动工作成立了强制拆除违建行动指挥领导小组,对这12户违建楼房逐一进行深入调查,多次召开处置告知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并发布强制拆除公告,制定分类处置计划,按期完成拆除工作。
版权所有: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中共定安县委宣传部、定安县新闻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3839885(政府办) 0898-63830722(新闻办) 电子邮箱:daxxwb@163.com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63830722
琼ICP备11000377号-3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210001 琼公网安备 469021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