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发布日期:2020-09-06 21:51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海南省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为妥善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后顾之忧,海南在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方面出台专项政策:

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1.其子女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其子女户籍未转入我省的,中考报考时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待遇;2.其子女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申请转学到我省就读的,按与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经学校考核后,由省、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入学。其子女户籍在我省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领军人才:1.其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各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其子女户籍未转入我省的,中考报考时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待遇;2.其子女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申请转学到我省就读的,按与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经学校考核后,由省、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入学。其子女户籍在我省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拔尖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1.其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各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其子女户籍未转入我省的,中考报考时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待遇;2.其子女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申请转学到我省就读的,按与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经学校考核后,由省、市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安排入学。其子女户籍在我省,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详见《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琼教基〔2018〕29号)】

附件:关于印发《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中共定安县委人才发展局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3839885(政府办)  0898-63830722(新闻办)  电子邮箱:daxxwb@163.com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63830722

琼ICP备05000041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210001  琼公网安备 469021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