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政府网

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4 10:44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国营农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琼安委办〔20171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办制定了《定安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

                                                                                                                                                      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526 

 

定安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琼安委办〔2017115号)要求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定安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生产安全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61-30日在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各企业同时开展。主要内容是:

(一)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教育、质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二)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

1.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县安委办在定城镇设主会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县安委会领导将出席咨询日活动并做重要讲话,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广泛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各镇(场)、各部门、各企业在咨询日活动当天要通过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在城乡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咨询台,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2.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县安委办拟在今日定安、县电视台、定安安监公众微信号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版专栏,配合省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宣教片电影巡回放映活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在校学生广泛参加“守护生命平安海南”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网络竞赛活动。同时,制作突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手机公益短信,通过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温馨提示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组织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行业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实施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专题行动

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跟随采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行动,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依法从严处罚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及时在新闻媒体曝光一批典型安全生产隐患,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动企业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的法定义务。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动

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突出矿山、危化、汛期和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实战化应急救援指挥演练,健全完善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机制。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综合评估,查摆问题,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广泛报道应急演练有关活动,让全社会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科学观念。

(七)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活动

县安委办将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阐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的持续性作用。

安监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深入企业挖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企业家和安全生产专家在线访谈,广泛宣传、推广一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引导作用。

(八)开展群众性共建共享宣教活动

各镇、各部门要广泛号召安全生产通讯员、网评员、监督员通过在线解读、网络评论、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方式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宣传部门要指导协调主流媒体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以及“平安校园”等活动。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环境布置及相关要求

(一)环境布置

1.宣传栏。各镇(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出一期安全生产宣传栏。

2.宣传标语。在企业、厂矿车间、学校、客运车站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

3.新闻宣传。县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重要活动,介绍我县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现状。

4.公益广告宣传。策划设计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公益广告、平面广告在新闻媒体、户外LED大屏等公共场所播放。

5.公益短信宣传。制作突出“安全生产月”主题的公益短信,通过通信运营商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温馨提示短信宣传。

(二)工作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要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固树立正确舆论导向。有关部门要充分落实和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教育、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和宣传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要协调主流媒体主动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2.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保障经费,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协调我县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3.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较大以上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要加强工作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务求活动实效。

4.加强考核。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县安委办以便汇总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并加大考核权重。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联络员于每周五前报送本辖区、本行业和单位在本周内的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并于62日和78日前分别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县安委办以便汇总报送到省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

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9.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0.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2.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3.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4.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5.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8.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19.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20.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中共定安县委宣传部、定安县新闻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63839885(政府办)  0898-63830722(新闻办)  电子邮箱:daxxwb@163.com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63830722

琼ICP备11000377号-3  政府网站识别码:4690210001  琼公网安备 469021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