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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8-10 09:05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压力大。尤其是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受波及严重、经营困难。在此背景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小微企业,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政府要求,牵头商省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按照《指导意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八条措施》(琼府〔2020〕1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了《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明确了总体原则和优先帮扶对象和行业。

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和措施。从实施房屋租金减免、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房屋租赁市场四个方面,提出工作任务、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具体标准、受益对象及具体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指导意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1.首先明确了房屋租金减免的实施主体、减免标准、受益对象及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为房屋租金减免的具体操作提供了遵循和标准。

2.明确了完善财税优惠政策过程中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税收减免具体标准及时限。将资金支持的主体责任明确为“各市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明确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具体内容和责任主体,引导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加优惠利率小额贷款投放用于专门支付房屋租金、视需要年内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支持,加大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等。

4.明确稳定房屋租赁市场的具体要求,敦促国有房屋租赁主体恪守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维护租户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建立完善房屋租赁市场纠纷调处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理房屋租赁举报投诉,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组织作用,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第三部分是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各单位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加大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尽快落地落实。同时明确了各项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相关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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