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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登记

发布日期:2013-11-13 16:17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项目名称 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登记
审批部门 受理机构 定安县工商局 决定机关   办理地址  
办件类别 设立变更 审批类型 承诺件 服务对象 个人办事,企业办事
法定时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限 3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审批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空表 范本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咨询电话 63820191、66758959 投诉电话 6383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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